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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商场监督管理局食物安全监督抽检(你点我检)信息布告(2025年第14期)

时间: 2025-10-11 19:27:20
作者: 技术资讯

  近期,湖州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安排抽检饼干、炒货食物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速食、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生果制品、糖块制品、饮料等18类食物162批次样品。依据食物安全国家规范查验和断定:抽样查验合格157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项目触及违规运用食物添加剂、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详细状况布告如下:

  (一)湖州滨湖大街董付才副食店出售的小叶酸菜(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防腐剂混合运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运用量的份额之和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

  (二)长兴鸿贾副食店出售的有核蜜枣,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

  (一)德清乾元永伟食物自选商场出售的红枣牛奶双蛋白饮品,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明示规范和质量要求。

  (二)长兴鸿贾副食店出售的菊花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

  (三)长兴富媛副食店出售的五香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区县级商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办。要求德清县、长兴县、南太湖新区商场监督管理部门催促食物运营环节相关的单位当即采取下架等办法操控危险。以上商场监督管理部门自布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湖州市商场监督管理局陈述核对办置状况并向社会发布。

  近期,湖州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安排抽检饼干、炒货食物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速食、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生果制品、糖块制品、饮料等18类食物162批次样品。依据食物安全国家规范查验和断定:抽样查验合格157批次、不合格5批次。

  g/kg≤0.1g/kg;防腐剂混合运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运用量的份额之和1.89≤1

  近期,湖州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安排抽检饼干、炒货食物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速食、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生果制品、糖块制品、饮料等18类食物162批次样品。依据食物安全国家规范查验和断定:抽样查验合格157批次、不合格5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