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在签文件时为何需要用几十支笔?这个看似夸张甚至有点仪式过度的动作,其实背后既有历史遗留,也有政治表演的成分,甚至还夹杂着一点人类对排面的执念。
一句民间调侃差生文具多,放在这里倒是意外贴切。某一种意义上,这就是一种视觉上的铺陈与排场。美国人本来就对仪式感有种近乎执拗的迷之自信,而作为权力顶点的总统,更是把这种自信放大到了极致——仿佛每一个签字都能被历史铭刻。比如奥巴马在签署平价法案(也就是医保法案)的时候,仅仅签一个名字,就换了整整22支笔。签完之后,他还把这些笔分发给周围的政界人士,自己也留了一部分当作纪念品。
而当奥巴马的任期结束之后,历史的风向却发生了剧烈转折。特朗普执政4年间,对这项被奥巴马视作重要政绩的平价法案几乎全面推翻,从某种角度看,它甚至被形容为不如沃尔玛一张餐巾纸的重量。那么问题来了,当初那20多支象征历史时刻的签字笔,还剩下什么意义呢?讽刺的是,特朗普本人在签署文件时也延续了这种多笔仪式,甚至有一次也用了20多支笔。他签完之后,会把这些笔直接抛给台下支持者,或者送给幕僚团队,甚至包括白宫的清洁人员。他很喜欢在镜头前直播签署行政命令,把签字过程变成一场表演。
如果把这种行为换个生活化的场景,就像你邻居是个钓鱼佬:第一次他拎着吃不完的鱼送你,你会觉得热情又感动;可当他第365次再提着鱼上门时,那种仪式感就会变成一种无奈甚至嫌弃。美国总统这种多支笔签字的传统,其实最早可以追溯到罗斯福时期。那个年代没有手机,电话还需要人工转接,普通人几乎很难第一时间看到联邦政府的行政文件发布。更重要的是,当时纸质文件在州与联邦之间流转,而纸张本身存在被篡改的风险。因此,罗斯福在签署命令时使用多支笔,一个现实原因是防伪。同时,当时制笔工业也不稳定,同品牌的笔在墨水颜色、粗细、深浅上都存在一定的差异,多支笔反而成为一种签署完整性的象征。
到了1945年,五星上将麦克阿瑟在日本投降书上签字时,也沿用了这种多笔签署的方式。他不仅使用多支笔完成签字,还将这些笔逐一赠送给身后的军官。这一幕被完整记录下来,通过当时的报纸与后来的电视传播开来,慢慢的变成为经典画面。这些签字笔后来甚至被视作重要历史文物,进入私人收藏体系。事实上,在那个历史节点,这样的行为本身就极具象征意义——因为它见证的是战争终结与秩序重建。
1961年8月,肯尼迪在签署《科德角国家海岸法案》时同样使用了22支钢笔,并将其中一支赠送给现场的议员及法案提案人。记者捕捉到这一画面后,它迅速传播开来,进一步固化了总统签字=多支笔仪式的公众印象。从此之后,类似场景几乎变成固定模板:总统签字时身后总要围着一群人,无论这些人是否真正与文件相关,都要先营造一种历史正在发生的氛围。到了拜登时期,这种围观人群还被赋予了多元化展示的功能,比如刻意安排不同族裔与性别结构,其中黑人女性几乎成为标配元素之一。
在日常行政流程中,总统往往并不会亲自逐份签署文件,而是依赖自动签名设备。最早的自动签名机是机械式装置,从杜鲁门时期一路发展到拜登时期已经相当精密,一天能够实现数百份文件签署。尤其是在赦免案件中,这种设备几乎像一台政治印刷机。一份赦免令在现实政治语境中往往意味着巨大的法律与经济影响,有时甚至被戏称为价值数百万美元的签名。拜登任期内赦免了39名罪犯,并为1498名囚犯减刑。不过涉及自己儿子的赦免令,则必须亲自手写签署。而特朗普上台后,这一数字更为夸张,据称他赦免人数超过1700人,减刑179人,其中不少文件也需要手动处理。一个80多岁的老人要逐一签署如此庞大的数量显然不现实,因此所谓亲签与机签之间的界限,其实并没有外界想象得那么清晰——就像他曾批评拜登使用自动签名机,但自己也同样使用类似方式。
至于美国有没有印章、为什么非要总统签字这样的一个问题,其实也常被误解。美国当然有国家印章,但它并不由总统掌控,而是由国会体系保管。总统签署的法案,只有在加盖国会大印之后才具备正式法律上的约束力。总统的私人印章更多用于对外信函等场合,实际上使用频率极低,常常被闲置在某个角落吃灰。对于特朗普来说,这类印章基本上没有实际使用场景,他更习惯直接通过社会化媒体发布信息,用发推替代传统公文体系。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